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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快看我省各地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指标,太湖是……

    2019-04-25 11:00:58

    来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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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综〔2017〕10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保障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实施意见》(财预〔2018〕6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我厅计划按以下指标对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省级以奖代补资金进行分配:一、根据《关于财政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10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保障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实施意见》(财预〔2018〕6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我厅计划按以下指标对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省级以奖代补资金进行分配:


    一、根据《关于财政支持保障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全省城镇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按照10%的比例进行切块,切块资金专项支持20个国家脱贫攻坚重点县(区)和12个省脱贫攻坚重点县(区),并按照各脱贫攻坚重点县(区)2019年棚改任务量的占比进行分配。


    二、切块后的90%资金,按照各地2018年实际完成开工与计划的差额情况和2019年目标任务两项因素,并结合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皖北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和资源枯竭型城市予以一定激励或支持等政策进行分配。


    现将全省16个市和2个省直管县城镇棚户区改造2018年开工完成情况和2019年目标任务两项主要分配指标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4月23日—4月29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合肥市紫云路996号)。


    电子邮箱:ahzfbz@126.com;


    联系人:李康  电话:0551—62871511。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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