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县教育局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或校长约谈会。经县教育局审批的七所校外培训机构、正在申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检查中发现的未经许可办学的校外文化培训机构举办者参加会议。
会上通报了前期县内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情况,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带学了《太湖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安庆市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试行)》。
会议强调,校外培训机构一要规范经营,要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不得一次性收费超过三个月,不得超纲超前教学,严禁聘请在职教师;二要诚信经营,不得虚假宣传,不互相诋毁,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三要安全经营,要确保师生平安,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汪轩共 陈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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