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为检验我县防空警报器的性能和效果,提高防空警报发放和组织能力,使广大市民了解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定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9时至10时,在我县城区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试鸣的具体时间和警种为:
9:18-9:2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9:24-9:27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9:30-9:3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各防空警报点按要求发放防空警报信号。请居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太湖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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