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饮酒,
酒后不开车!
可就是有一些人,
经受不住酒香的诱惑,
依然致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严查酒驾醉酒不放松,在两周内共查获醉酒驾车9起、饮酒驾车8起。

交管大队一中队3月7日20时40分,查获徐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现场检测结果为122mg/100ml;9日19时30分查获许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现场检测结果为96mg/100ml;10日查获曹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检测结果为41mg/100ml;11日晚20时查获汪某某醉酒驾驶小型汽车,检测结果为86mg/100ml;14日19时至21时,先后查获赵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查获范某某醉酒驾驶小型汽车,对他们的检查结果分别为:73mg/100ml、132mg/100ml。


交管大队二中队12日晚查获韦某某醉酒驾驶小型汽车,检查结果为166mg/100ml;三中队14日晚查获周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四中队12、14日先后查获李某某和占某某酒驾驾驶机动车。


交管大队内业查缉一、二两组在两周内共开展了6次查缉行动,共查获醉驾4起、酒驾3起。

交管大队将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酒驾醉酒的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给全县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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