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而复生”?!太湖一男子失踪九年多后......

来源:太湖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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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经陈某本人申请,太湖法院撤销陈某的死亡宣告判决书,恢复陈某正常身份,使陈某在法律上死而复生。


2015年3月份,陈某妻子以陈某2010年1月外出务工,至今下落不明为由向太湖法院申请宣告陈某死亡。太湖法院徐桥法庭在国家级报刊及陈某原居住地发出公告寻找陈某,法定公告期间一年届满后陈某仍下落不明。经多方查证,综合考量太湖县公安局大石派出所、太湖县大石乡五合村村民委会出具的证明及陈某母亲、妻弟、儿子的证言,太湖法院认定陈某外出务工后与家人失去联系,经多方查找无果,至今下落不明已满四年,遂判决宣告陈某死亡。2019年12月19日,失踪九年多的陈某现身来到太湖法院徐桥法庭,称其户籍已注销,无法办理身份证件,要求法庭出具材料恢复其身份。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为高效维护当事人利益,太湖法院在第二天出具撤销死亡宣告判决书,在一定程度上恢复其原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宣告死亡是指在公民失踪四年以上或意外事件失踪两年以上,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相同,但在宣告死亡期间,被宣告人的法律行为不受影响。



关键词: 死而复生 太湖 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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