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两起违规野外用火当事人被拘

2026年2月13日,湖北省蕲春县村民余某平,在太湖县弥陀镇界岭村大湾山场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情,被太湖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4日;太湖县林业局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其罚款4000元,责令其支付扑火人员工资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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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1日,太湖县弥陀镇河口村村民王某南,在木梓坳田焚烧树叶种植山芋,引发森林火情,被太湖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9日;太湖县林业局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其罚款4000元,责令其支付扑火人员工资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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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虽小,可焚青山;心存侥幸,必受惩处。当前正是森林防火紧要期,农事用火、上坟烧纸等野外违规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让我们齐心协力,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防线!
太湖县林业局
太湖县公安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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