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防疫一级响应要求,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治工作特殊需要,决定暂时关闭部分公共场所、暂停部分公共服务,现通告如下:
一、县内所有餐饮企业暂停营业。
二、县内宾馆、酒店、民宿、农(渔)家乐暂停接收新的旅客。
三、社区活动室、老年人活动中心、棋牌室、台球室等场所暂停活动。
四、暂停开放县殡仪馆告别厅、守灵堂等服务场所,尽可能减少送葬人数。
五、全县公交车、班线农村客运、客运班船等暂停运营。
六、县域内A级以上景区、宗教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影剧院、互联网营业性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等公共活动场所全部暂停对外开放。
七、提倡红白喜事简办,人数不能超过30人。
八、对不配合居家隔离、观察监测,在医疗机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患者及家属,以及不服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人员,一律强制执行。
自1月27日凌晨起,关停上述场所,暂停相关服务,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太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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